广东一男人购贩“问题猪肉”入狱七年

2015-04-09来源 : 互联网

讯 李某因大量收购、销售病死猪肉,导致流向苍生餐桌,广东四会市**日前以出产、发卖伪劣产物罪,依法判处李某入狱七年,惩罚金10万元人民币。

广东肇庆市中级**讲话人3日暗示,2008年5月,李某租用肇庆市大旺区某处鱼塘,收购病死猪用来喂鱼。在养鱼时代,李某发现所收购的病死猪价*廉价,便当用病死猪肉充任新颖猪肉来卖,以*取高额差价。

此后,李某在鱼塘四周扶植用来加工、处置病死猪的屠宰房及冰库,将病死猪屠宰、加工处置后不法销往广州等地。自2008年6月至案发时代,该屠宰场共出产、发卖5万余斤病死猪肉,经判定价值80万余元人民币。

**经审理认为,李某明知是病死猪仍加工、销售,发卖金额庞大,其行为已组成出产、发卖伪劣产物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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