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吨死猪肉是如何“漏网”的

2015-04-10来源 : 互联网

讯 福建****近日发布多起庇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行加工后发卖,金额达1243万余元;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在龙岩漳平市租用**屠宰厂场地,收购、擅自屠宰并发卖病死猪肉,金额达4300余万元。两起案件发卖的病死猪肉达到2000多吨。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令律例,病死猪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置,生猪屠宰要在专门的屠宰点,宰前、宰中、宰后要层层查验检疫,及格后才能流入市场,那么,福建龙岩的这伙违法犯罪分子,到底是经由过程什么样的手段,让一头病死猪冲过这层层关卡,*终酿成了老苍生餐桌上的菜肴的?

要出产发卖病死猪肉,起*得收购病死猪。处置病死猪要挖坑、消毒、深埋,雇人处置一头病死猪要花200元以上,而按照当局现行补助政策,无害化处置只能领到80元补助,且申领手续繁琐。是以,对于病死猪,不少养殖户即使不卖给猪贩,也会把其随意丢弃到河里。这申明,当局既要增强对养殖场、养殖户不按划定处置病死猪的查处和冲击力度,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的补助额度,简化补助手续,如许才能削减养殖场、养殖户无害化处置病死猪的损失,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按照相关划定,屠宰的动物要提进步行申报检疫,检疫及格才能进入屠宰点,屠宰过程中检疫人员要全程同步检疫,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物要取得《动物检疫及格证实》后。这也就意味着,经由过程合法的渠道,犯罪分子低价收购来的病死猪底子不成能进入屠宰点,更不成能进入市场,但犯罪分子却经由过程打点、行贿屠宰点查验检疫负责人的体例,让病死猪和正常生猪一同进入了屠宰点,也就打开了进入市场*为关头的一道门。

所以说,要想从泉源上遏制病死猪问题,既需要在破获案件后,倒查病死猪肉来历、去向,严厉究查大量出售、采办病死猪肉的养殖户、餐馆经营者等人员责任;同时还要对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病死猪流入市场的人员峻厉问责,对收受犯罪分子行贿,为收购、发卖病死猪肉供给便当的公职人员更要严惩。只有如许多管齐下,才有可能遏制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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