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以房养老全面解析

2015-06-12来源 : 互联网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以房养老目前在中国试行的情况是怎样的?其他国家的以房养老有何借鉴之处?中国的老人们如何评价以房养老这一项政策?以房养老有何利弊之说?本篇,小编和你来场以房养老的全面解读!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呢?

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拥有的房产权的房屋抵押给银行或者租出去,然后定期内收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者现在住老年公寓接受服务的一项养老**措施。该政策或将于2014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一政策的**引来了很多人的热议。

以房养老政策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该政策的实施对很多拥有传统观念的老年人而言具有很大的挑战,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想法中“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很多老人都会选择在**后将自己的一切所有都留给自己的孩子。而现如今的**的“以房养老”政策却要让老人将房屋抵押该银行,让自己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让给别人。这也不时为该政 策所要面临的*大阻力。但随着试点的推行表明也有不少的人是很赞成该政策的,一方面有了这项政策让一些老人的生活更加有**,除了一般的养老保险外有了更 为高一点的生活补贴让生活能更有****;另一方面也使得子女的负担得到了缓解和减轻。

以房养老在澳洲很行得通

62岁的戴比尔太太住在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的附近的一个山水如画的别墅区,自从丈夫去世,子女们去悉尼打拼事业后,戴比尔太太开始*居在自己四居室的别墅中。没有太多积蓄的戴比尔太太不甘于只能依靠有限的**养老金过着拮据的生活,于是她向附近的纽卡斯尔大学提出申请,将自己的别墅作为海外留学生的寄宿家庭,以每间房每周150澳元的价格租给留学生,不但每月为自己增加了1800澳元的可支配金额,可爱的留学生们的到来不但让戴比尔太太摆脱了*居的孤单和乏味。

一方养老养老在中国有困难

市民:不如留给子女 不如用来出租

“老年人的财产应该留给子女,这是中国人的习俗”、“安居才能乐业,没有房子生活还有什么意思”……这是记者在居住的小区采访时,老人们七嘴八舌地发表着对“以房养老”的看法。7月25日下午记者在小区中随机采访了10位老人,问他们是否愿意拿房子做抵押“以房养老”,其中有9位表示“不愿意”。

《意见》中规定,申请“以房养老”得满足两个条件:60岁以上老年人,拥有房屋***立产权。“以房养老”的*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曾公开表示:“以房养老”产品设计得满足三个特征,即高房价的城市,高潜质的房屋,***、无子女、失*的老人。有数据显示中国老人有两亿人口,其中,没有子女的老人占10%,大概2000万。有1%的是失*老人,据老龄委估算是200万,并且以每年7.6%的幅度在增长。有这么多潜在投保人,但为何有8成以上的老人不愿投保呢?

“目前实施的*大障碍有两条:第一是老百姓固守的老观念。中国深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一些老人在心理上难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第二是大家对房地产市场不确定性的担忧,当然要留给儿女们了,这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习俗”,一位张姓老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据此前媒体报道,在本次实施试点的4个城市中,上海有超九9成的老人不愿“以房养老”,广州有8成老人表示“以房养老”不靠谱。

近日,暨南大学舆情研究中心开展了关于“广州市居民养老现状”的民意调查。调查发现,广州市民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的认知度和认同度都是*高的,机构养老的认知度次之,其次是社区养老、“以房养老”和“候鸟式”养老。

“‘以房养老’制度推行难在未来房产价格难以预料。”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意见》中规定,这次“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类产品可供选择:参与型和非参与型。投保人如果购买参与型,保险公司则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通过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的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如果购买了非参与型产品,则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而对投保人来说,如果房价上涨则存在保险公司是否对其房产公平估计的风险,如果下跌可能存在收益比买其他理财产品收益低的风险。

“假设投保人今年70岁,拥有一套房龄20年的房子,目前房屋市场售价为100万,预期养老金每月能拿到5400元。但是如果将房子租出去则每月可能有6000元的租金,与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如国债相比,养老金也存在着一定风险。这也是投保人从实际利益来考虑不愿‘以房养老’的原因。”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

专家解读以房养老

不宜过度依赖“以房养老”

王心禾

以房养老模式不应阻碍**为全体老人福祉作出新的努力。如果说以房养老解决的是有房且观念上逐渐放开的人养老的问题,那么作为基本养老**的践行者,各级**理应为没有房子(比如农村集体所有性质的宅基地房、高房价下无法购房的低收入者)、房子不够支撑全部养老需求或观念仍传统的老人公正合法享有幸福晚年履行基本法定职责。老年人权益**法第3条明确了“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应当得到**,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的**责任,因此“以房养老”等模式终究只是养老金**养老制度的补充模式。

以房养老模式还须理顺与现有房屋制度的关系。将养老和房子绑在一起,以房养老模式注定充满很大风险。作为物权法**的对象,目前房屋产权为70年,到期后如何处置依然是政策盲点。更重要的是,在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房子已成为价值高度不确定的财产,能否稳稳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来源,是实实在在的大问题。

以房养老不如以房租养老

叶檀

以房养老,从金融角度看,是进行“倒按揭”,房屋产权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养老金,房主或者继续居住,或者租住其他更低廉的老年公寓。

以房养老研究实验多年,之所以难以推进,原因在于房价、老年人退休成本、人均寿命评估问题重重,风险无法评估。

在风险难以定价的背景下,在中国*适合的可能是市场化的以房养老模式。考虑到城市户籍老人在当地多有一套甚至一套以上住房,发展合规的房租市场,由市场给予老人租金报价。**维护市场秩序,严防租金等方面的欺诈行为,让一辈子积攒了两套房的老人轻松当寓公,补贴养老金不足部分,租金上下随行就市,也算是功德一件。

以房养老目前在中国遇到了瓶颈,一个与中国房价不稳有关,也与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思想相违背。以房养老的具体真正的落实,需要时间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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