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财经》报道,“距北京站仅多少多少分钟车程”,“买房送户口”……今后开发商不能再以这样的名头诱惑消费者了。新《广告法》将于今年9月1号起实施,其中,《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等内容;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
从潮白河到国贸销售承认“30分钟根本到不了”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位于河北香河、燕郊等地的房产广告中,很多都含有“某某项目离国贸多少分钟”的内容。比如在潮白河·孔雀城的广告里就明确表示距国贸30分钟,记者拨打了潮白河·孔雀城楼盘销售电话咨询,销售人员自己也承认,“30分钟”根本到不了。
楼盘销售:早晚高峰的话,是没有高速的话,确实交通状况不是特别好,这个是肯定的。早晨正常上班,让您40分钟到,是不现实的。
修订版还规定,比如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房产广告今后在宣传一些“临近地铁”等内容时,需要注意。而在房地产广告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中,也增加了一条,要求提供能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建议:要增强广告的合同效力
误信广告而重金打水漂的事件其实屡见不鲜。此前在广州就有很多家长为了学区房不惜一掷万金,结果因为教育政策调整,学区一夜消失,家长欲哭无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分析,之所以广告引起的争议不断,主要是因为广告的合同效力还没有得到认可。
刘俊海:难在广告一般不被认为是合同的一部分,所以即使找到广告内容,消费者打官司时,商家抗辩说,这只是一个广告而不是合同。另外,很多消费者不能举证自己当时看的是哪个广告,像电视上的广告一晃而过,也没固定证据,又没写进合同,举证就比较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