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玛特、家乐福等发卖生虫米 被判十倍补偿

2015-07-22来源 : 互联网

涉杭州乐天玛特、沈阳家乐福等 **认定为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

讯 大米里长了虫子,**除了判超市退还货款,还要作出十倍补偿。《法制晚报》记者领会到,国内**近期别离对三起近似的案件作出上述宣判,涉及乐天玛特、家乐福超市等。

在一些商家看来,没证据说生虫子的大米能吃坏肚子,赔十倍不该该。

对此,**在判决书中驳倒这一说法:“食物平安法关于付出价款十倍的补偿金的划定中,并未设置存在本色损害的前提前提。”

超市米生虫 先挨罚后再赔十倍

2014年8月28日和31日,王师长教师在乐天玛特超市杭州萧山店,以每公斤4.5元的价*采办了散装粳米315.3公斤,共计1418.7元,

回家做饭时,王师长教师发现大米已经霉变生虫,于是他向杭州市工商局萧山分局提起消费申诉。

经查,乐天玛特超市发卖的散装粳米未标明出产日期、保质期、出产经营者名称等内容,且存在生虫现象。同年9月,工商部分对超市作出行政惩罚。

但工商部分调整未果。随后,王师长教师把超市告到萧山区**,要求退还货款,并作出货色价款十倍的补偿14187元。

经审理,萧山**认定,被告发卖生虫散装粳米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损害了原告的正当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2015年2月,**一审讯决江苏乐天玛特贸易有限公司萧山店退还货款并补偿14187元,江苏乐天玛特贸易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王师长教师的代办署理人**锋律师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一审讯决后,被告没有上诉,现已履行判决。

卖有虫大米 家乐福也遭惩罚

记者注重到,因大米生虫问题,超市被判十倍补偿的案例不止乐天玛特超市一路。

本年3月,江苏省姑苏市吴中区**和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别离对大米生虫作出宣判。

在沈阳沈河区**判决的案件中,消费者姜师长教师于2014年8月31日在家乐福超市沈阳青年店采办了十余袋大米,将大米拿走时“发现大米袋里有虫子在动”。

姜师长教师打德律风给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抄确认,并摄影取证,建议姜师长教师到**告状。该局还对家乐福超市进行了惩罚。

颠末审理,沈河区**认为,家乐福超市作为食物发卖者应包管食物平安,该当对不合适平安尺度的食物实时清理下架。其发卖生虫的大米,属其发卖明知是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该当补偿损失及价款十倍的补偿金。

2015年3月23日,**判决超市补偿姜师长教师补偿金7348元。**同时认为,因各方当事人均未供给证据证实涉案产物霉变生虫系发生于出产环节,故大米出产者不承担补偿责任。

姑苏市吴中区**审理的案件中,消费者周师长教师在2014年9月22日从昆山苏杭时代超市甪(lù,编者注)直店花729元采办了5包东北大米,之后发现每包大米里面都生了良多虫子,遂告状。最终**判决超市付出十倍补偿。

**出判决 驳“有风险才赔十倍”

记者注重到,发生胶葛后,商家均对十倍补偿提出贰言。

好比在苏杭时代超市案中,超市代办署理人辩称:合用十倍补偿应该严酷以消费者受到人身、财富和其他损害作为前提。

该人认为,就大米是否风险人体健康而言,该当首要涉及农药是否残存、重金属是否超标以及其他专业上直接风险人体健康的身分,大米是否生虫与是否直接风险人体健康没有直接关系。虫是否可以或许对身体造成直接风险,今朝没有充实的证据来证实。

消费者要主张大米自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应供给权势巨子的查验判定部分对该大米权势巨子的检测陈述。

吴中**没有撑持超市的概念。**认为,按照食物平安法第28条第4项划定,禁止出产经营败北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

**在判决书中写道:“涉讼大米生虫经由过程肉眼即轻易发现,被告苏杭超市甪直店理应知晓,但其仍进行发卖,属于发卖明知是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

食物平安法第96条划定,“违反本律例定,造成人身、财富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出产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或者发卖明知是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消费者除要求补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出产者或者发卖者要求付出价款十倍的补偿金。”

**认为:“食物平安法关于付出价款十倍补偿金的划定中,并未设置存在本色损害的前提前提,故被告关于十倍补偿需以损害为前提的相关定见,**不予采纳。”

不设补偿前提 可倒逼发卖者睁大眼

记者领会到,对食物平安律例定的十倍补偿,该法施行后存在分歧理解。有人认为,合用十倍补偿责任时,该当将消费者受到人身、财富或其他损害作为撑持十倍补偿的前提。

“这是错误理解。只如果出产或发卖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就该当作出10倍补偿。”中法律王法公法学会消费者权益庇护法研究会会长何山暗示。

《法制晚报》记者还发现,2014年1月9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食物药品胶葛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划定》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白。

“划定”第15条明白指出:“出产不合适平安尺度的食物或者发卖明知是不合适平安尺度的食物,消费者除要求补偿损失外,向出产者、发卖者主张付出价款十倍补偿金或者遵照法令划定的其他补偿尺度要求补偿的,人民**应予撑持。”

发布会上,最高法新闻讲话人孙军工暗示:“消费者主张食物价款十倍补偿金不以人身权益蒙受损害为前提。这对于同一裁判标准,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净化食物、药品情况,将发生积极影响。”

对此,人民大学法学院传授刘俊海评论说,食物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应对食物平安采纳猛药去疴的立场,对不诚信行为零容忍,而赏罚性补偿是一把白,倒逼发卖者睁大眼睛。  文/记者 张衡

多知道点儿 新食物平安法10月起实施

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平安法》修订经由过程,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消费者要求十倍补偿,该法作出如下划定:出产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或者经营明知是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消费者除要求补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出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付出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补偿金;增添补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可是,食物的标签、仿单存在不影响食物平安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