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黎华联 通讯员孙超报道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 7月1日起,广州市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业务,按季申报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预计将惠及全市小规模纳税人60多万户。
据介绍,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年申报次数将由原来的12次减少到4次,预计一年可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约500万户次。二是有利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将使更多的小规模纳税人受惠。三是有利于提高办税效率,可缓解办税服务厅和其他办税渠道的办税压力,提高征管效率。
在申报方式上,纳税人可以选择**申报、网上申报、ARM自助办税系统或者上门申报方式等方式办理申报纳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