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一审获胜,王老吉欲上诉
记者庞倩影 实习生张殷儿报道 2013年6月,广药集团在媒体上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加多宝公司认为该内容诋毁加多宝,严重损害加多宝品牌形象,因此依法提起诉讼。日前,武汉中级人民**一审判决:广药集团的行为在主观上明显具有恶意,不但影响了加多宝的品牌形象,还损害了包括加多宝在内的10个公司的企业商誉,此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广药集团停止违法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加多宝商誉损失费20万元。
“涉案广告借助相关国家权力机构进行非法荐证,并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反《广告法》第七条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以及第十三条‘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的规定。”加多宝集团代理律师表示。
对此判决结果,王老吉方面昨日表示将按照法律程序提起上诉。“我们刊登的涉案文章《解密王老吉之争 外资企业加多宝**行贿潜逃是**;广州市检察院:继续追捕加多宝**》中,陈鸿道行贿、目前仍被追捕、加多宝并非民企而是外资身份、广州王老吉拥有王老吉凉茶*家**等均为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