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一街道“神预算” 只租1平方米租金140万?

2015-10-14来源 : 互联网

今年,广州市财政局*次要求市直部门公开**采购预算,并要求市内各区属单位参照执行。记者翻查各单位采购预算发现,天河区执行程度较高,仅有2个区属部门未公开,但存在采购项目表述笼统、数量不明、高额采购等情况,如某街道计划采购27个U盘(含移动硬盘),共需财政资金2.7万元,平均下来一个U盘或移动硬盘就要1000元;而另一街道租用办公用房1平方米,年租金及管理费预计支出140万元。这样的高额采购让人瞠目结舌。

一个U盘1000元

记者查阅发现,除天河区公安局、体育局外,天河区36个区属单位及21条街道全部公布了**采购预算,执行程度较高。但对照《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发现多个单位采购预算项目超标。

根据2012年广州市财政局印发的《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办公室装修、家具空调、办公设备、公务车辆的购置均有相应标准,不得超出对应上限。该文件注明,各区、县级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设施配置标准,也需参照该《标准》执行。

比如,《标准》规定购置台式或笔记本电脑,价格上限为每台6000元,但某街道的采购预算为每台7000元。此外,一些高额采购还表现在,一街道的**采购预算表显示,其计划购买27个U盘(含移动硬盘),共需花费2.7万元,即平均每个U盘要1000元。而另一街道预算表显示,该街道办公用房租金及管理费今年预计支出140万元,采购数量为1平方米。

表述含糊不清

事实上,除了以上明显超标的项目外,还有大量采购项目由于表述太过模糊或标准缺失,无法判别是否超标。比如空调设备的采购,《标准》规定需按照房间使用面积的大小来配置空调数量,比如房间使用面积15平方米至25平方米,可配置1.5匹挂机1台,单价不超过4000元。凤凰街、龙洞街等购买空调的单位均没有注明匹数。

同样,《标准》对不同级别人员办公室的办公家具、不同类型的打印机、扫描仪和摄影摄像设备的采购上限有细致规定。可是在各区属单位列出的采购预算表中,只简单提及大致名称,无具体类型,甚至没有注明采购数量。比如,天河区科信局要购买“200套移动办公设备”,预算为98万元,却未列出的具体采购项目。

而天河城管局出现980万项目采购计划,却未就何种项目予以说明,而区城管执法局购置公务车计划花费60万元,也并未说明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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