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庞倩影报道 昨日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称,日前,*高人民**(以下简称*高院)下达裁定书认为,加多宝公司所提反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反诉受理条件的明确规定,一审**对反诉不予受理的处理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作出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换个角度来讲,**对加多宝有关商标侵权案反诉的驳回,是一种间接对王老吉获赔29亿的支持。”相关法律人士对此表示。
2014年5月,广药集团提起的《民事起诉状》,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加多宝在全国的六家公司均为被告对象。今年2月,广药集团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亿元,得到广东高院受理,随后6加多宝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1、广药集团赔偿6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2、反诉诉讼费由广药集团负担。
2015年5月,广东省高院作出裁决:认为包括广东省加多宝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加多宝企业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受理。**认为,六加多宝公司提出的反诉性质属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而六加多宝公司并非缔约主体,广药集团对其不存在先合同义务。随后,6加多宝又向*高院提出反诉请求。10月27日,*高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加多宝昨日回复称,*高院的裁定仅仅代表**没有同意将加多宝的反诉与广药的本诉合并审理,并不代表加多宝在反诉中所主张的权利不会得到**支持,加多宝仍有权另行起诉。
加多宝表示,该案至今尚未进行实体审理,加多宝相信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和商标许可的规范,合法正当使用商标的行为,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加多宝公司将在本诉的审理过程中坚定不移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