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空气净化器抽检 产品不合格率为11.1%

2016-01-19来源 : 互联网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生产和销售(含网络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6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涉及到噪声;待机功率;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801-2008 《空气净化器》、GB 4706.4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DB31/622-2012 《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551.3-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接地措施、臭氧浓度、待机功率、能效比、卫生安全性(臭氧浓度、紫外线强度、TVOC浓度、PM10浓度)、抗菌(除菌)率、输入功率、外观、试运行、洁净空气量(固态污染物)、噪声。

具体不合格产品抽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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