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东县将蔬菜纳入监管凭证销售

2016-01-27来源 : 互联网

按照上级食药监部门的指导意见,鸡东县将蔬菜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从3月1日起,凡进入市场、超市和蔬菜店的蔬菜,经营者必须提供产地证明、质检报告和供货凭据。目前,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提前进入世纪村市场和镇内各大超市进行规范,指导业户依规经营。

蔬菜作为百姓餐桌上的必需品,消费者一般都认为不存在假冒伪劣问题。但是随着现代种植业的发展,蔬菜在种植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致使蔬菜安全质量、农药残留超标危害消费者人身健康。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认真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公众健康安全。并且明确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息报告制度、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义务。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必须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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