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49批次食品不合格 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2016-01-28来源 : 互联网

为**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消费安全,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抽检产品838批次,不合格产品49批次,抽查产品合格率94.1%。目前,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了停售、召回措施,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这些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可进行索赔。

记者了解到,此次鲜粮制品抽检100批次,不合格6批次;白酒抽检100批次,不合格35批次(均为散装酒);包装饮用水抽检60批次,不合格5批次;儿童面筋食品抽检30批次,不合格3批次;儿童膨化食品抽检3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抽检28批次,全部合格。

“昆明食品安全属全国中上水平。”昆明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云海表示,已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责令企业召回且作退货处理,并对生产企业进行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下的,处以5万-10万元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过1万元的,处以10-20倍的罚款。需要提醒市民的是,若在这之前已经购买了这49个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市民可拿着当时的购货发票,到原购买点进行退货,还可以进行相应的索赔,*高赔付不超过货值金额的10倍。

张云海表示,下一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市场的专项整*,还将继续加大对白酒、米、油、面等贴近老百姓民生的一些食品的检查、抽检力度,从食品的生产、食品的流通、餐饮服务三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市民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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