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保健食物 要查证照批文

2016-02-01来源 : 互联网

广东食物追溯讯 记者昨日从顺德区食物药品监视办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获悉,春节临近,很多消费者城市采办一些保健食物自用或奉送亲朋,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该局特意发出“新春保健食物消费警示”。

据食药监局发布,该局客岁共抽检保健食物91批次,发现不及格产物两批次,已对相关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买保健食物请寄望:

一看证照。消费者要到证照齐备的发卖场合采办保健食物,莫到无证照经营场合采办,以避免受骗。买保健食物时要开具、保管好发票或相关凭证,以利自身维权。发现违法出产经营保健食物的,可向食药监局投诉,德律风为12345。

二看批文。保健食物标记的颜色为天蓝色,俗称“蓝帽子”图案,买时必然要先查看其是否有“蓝帽子”。保健食物标记下方有核准文号,分“国产保健食物”和“进口保健食物”,保健食物的后背还有“本品不克不及取代药物”的提醒。

三看包装申明。国度划定在保健食物的包装标签、仿单上是不克不及标注或暗示具有治疗感化的。仿单则应包含产物的原辅料、功能成分、标记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式及食用量、注重事项、保质期、产物注册和出产等相关信息。

四要警戒不法宣传。保健食物不是药品,没有治疗感化。一些保健食物的经营者想方设法将保健食物当药品来卖,承诺产物的功能,宣传疗效,经由过程子虚、强调的不法宣传误导消费者,混合了保健食物的真实寄义,致使消费者出格是老年人的消费行为缺乏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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