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口政策*新消息:外省户籍符合条件者可在广东参保
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从5月1日起实施。《通知》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的限制,广东省城乡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保。 变化1:
本省户籍不论城镇还是农村均可参保
此前市民刘先生曾向记者咨询,他岳母是梅州农村户籍,一直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到了东莞工作,企业曾经帮其买了职工养老保险,一共买了5年,之后就没有再参保。刘先**愁,现在岳母快到退休年龄了,缴费年限不够15年,岳母可能要回梅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退休后的养老金每个月可能只有几百元。现在好消息来了!《通知》实施后,刘先生岳母就能在东莞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通知》实施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具有广东省城镇户籍,才能在本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而《通知》实施后,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放宽了,本省无论城镇或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本省户籍的人员),只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都可在户籍地参保缴费。
新政还进一步打破了省内地区之间的限制。《通知》实施前,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跨市流动就业的,达到退休年龄前,须在户籍地参保缴费。而《通知》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前在*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就可在*后参保地参保缴费。
变化2:
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省户籍也可以参保
新政还进一步打破了省际的区域限制。《通知》实施前,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户籍地参保,在广东省灵活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不能参加广东省职工养老保险。
而《通知》实施后,同时符合年龄条件和缴费条件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广东省内*后参保地参保。具体要求如下:
年龄条件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缴费条件为:在我省已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后参保地实际缴费累计满5年的。
此外,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参保缴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参保缴费的,凭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
变化3:
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可***缴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其月缴费工资基数在所在地级以上市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至今年6月30日,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408元),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此前,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缴费的政策。而《通知》*次明确了符合一定条件的年龄偏大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缴费。
《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部分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缴费: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通知》实施之月(即2016年5月)有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申请***缴纳未参保时段的保险费,但***缴费*长年限为118个月(从2006年7月1日起至本通知实施时间即2016年5月止)。
比如说,李女士到今年12月50周岁,之前一直没有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那么,按照上面政策,针对其40周岁之月(2006年12月)起至今年5月这段时间,李女士可以申请***缴费,***补缴11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