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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中查出假茅台 茅台专卖店又开业了
制假窝点与专卖店有否直接联系关系,警朴直在查询拜访
广东食物追溯讯 梅州“*一授权的茅台专卖店”一处仓库内被查获假茅台酒和一批制假东西(详见羊城晚报4月14日报道),经羊城晚报报道后,引起社会普遍存眷。4月17日,羊城晚报记者发现这家位于新中路30号的专卖店又从头开业了。(相关报道:梅州一专卖店制售假茅台 经营十多年关被查经营人被拘)
这家专卖店门口摆出“招牌”称,“关于前几天我专卖店售假谣言梅江区公安分局已经受理。我们**国酒茅台专卖店所有售出商品均是**”,“今朝专卖店所有售出商品不受理退换”,“顾客如对本身采办的产物持思疑可向警方报案处置”,还可以到广州市某路判定处置。
梅州市食监局和警方相关人员认为,3月27日查获了一多量假酒和制假东西,窝点在芹洋半岛,属该专卖店仓库,但涉制假的地址分歧,所以该专卖店今朝仍可营业。至于该店所称的谣言警方没有接到**。
至于“专卖店”是否应被查封,梅州市食监局认为需待刑事查清。
19日,记者致电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对方称:“3月27日在梅州查出的假茅台案,我们已寄望到了羊城晚报的报道。至于专卖店若是**售假要打消其专卖资格,必需等*终成果出来再作决议。”
记者从介入法律人员处获悉,3月27日查获的假茅台初步估值已跨越120万元,涉案出格重大。
警方再次认定案发后“国酒茅台*一的专卖店”现实经营人罗文某已被依法刑拘,至于被查获的制假窝点与茅台专卖店是否有直接联系关系,须待案件*终认定。
据梅州市食监局办公室负责人透露,今朝该案警朴直在抓紧侦办中,不久将会有结论,将实时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