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低工资标准:西安*低月薪1470元*低时薪15.5元
2015年4月1日起甘肃正式执行*新的*低工资标准,甘肃地区*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小时*低工资为15.5元。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达到216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5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05元、达到2251元,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同步提高10%左右。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10%;四个类别地区月*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9%、9.2%、9.6%、10%,分别达到1470元、1420元、1370元、1320元。
四个类别地区调整后的*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类地区:1470元/月,小时*低工资:15.5元;
二类地区:1420元/月,小时*低工资:15元;
三类地区:1370元/月,小时*低工资:14.4元;
四类地区:1320元/月,小时*低工资:13.9元。
不包括在*低工资标准里的工资: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根据《甘肃省*低工资标准暂行规定》,经2015年3月30日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1470元/月(小时*低工资:15.5元);
二类地区:1420元/月(小时*低工资:15元);
三类地区:1370元/月(小时*低工资:14.4元);
四类地区:1320元/月(小时*低工资:13.9元)。
以上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