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发布的《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14期(总第51期)》显示,近期对山东省部分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项目不合格的产品6批次,合格产品103批次。
据通告,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山东阳谷蒿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黄鸡中土霉素项目不合格;标称山东天天**食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鸡中土霉素项目不合格;标称阳谷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鸡中强力霉素项目不合格;标称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大胸(鸡肉)氯霉素项目不合格;标称东阿天一雏鸡养殖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标称山东鲁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饺子用小麦粉(饺子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项目不合格。
通告中指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通告中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