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异地高考新政策: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
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从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所报考高等学校其中任何1门科目要求,即符合报考条件。 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可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干部、职工(含**干部、职工和曾在**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自*区人民**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5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针对越来越多在**投资办企业的投资者子女参加高考的问题,**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有专门的条款。即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3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另外,非直系亲属的限报考生,户籍在2013年7月31日前迁入**,且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