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关最新政策:跨境电商通关单暂缓一年执行

2016-05-26来源 : 互联网

2016年海关*新政策:跨境电商通关单暂缓一年执行

  财政部关税司透露,经***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的*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等要求。  有消息称,****办公室24日下发名为《****办公厅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提出新要求。

  《通知》显示,对于网购保税模式,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平潭十个跨境的电商试点城市按原有监管要求进行监管,无需核验通关单。对于保税模式和直购模式中的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则无需执行此前正面清单中要求的*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通知》规定,监管方案规定新的监管要求过渡期为一年,截止期到2017年5月11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从保税区和企业等多方获悉,有保税区官员和企业已经收到有关部门关于暂缓通关单的口头通知。

  河南保税物流中心总经理徐平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确认,已经收到关于通关单暂缓的书面通知。

  通关单暂缓

  按照4月8日的财政部公布的跨境电子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选货物核验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核验通关单。化妆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等货品*次进口时需要*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

  对此,多家跨境电商企业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通关单需要提供的资质和证件包括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等,由于跨境电商企业进货渠道与一般贸易相比更为复杂,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明。很多主要经营的商品也就无法进入保税区。

  而*次进口许可证、注册及备案的要求主要影响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和特殊食品。其中的问题包括备案所需时间超过商品的销售期、企业无法提供部分证明有关。

  上述两项监管要求出台之后,很多跨境电商企业处于“无以为继”的状态,包括化妆品、食品等主营商品无法进入保税区,也就无法补充货物,企业只能选择消耗原有库存,这些库存只能坚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因此,在此前部委对地方跨境电商的调研中,监管措施成为企业“吐槽”的主要方面,监管部门也承诺给出缓冲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在4月8日至4月15日一周的时间内,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综试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和65%。

  此次监管政策的松绑,受到了企业的欢迎。河南一家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果消耗原有库存,他的企业只能维持不到两月的时间,目前这一问题暂时得到解决。

  一年里要缓冲什么?

  对于一年的缓冲期,企业的疑问是,一年之后是否还是按照原有政策执行?或是能够找到优化的办法。

  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轮值主席张宗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企业经过一年的适应期以后,即使按照原有监管政策继续实行,对企业的影响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大,企业已经有了相当长的准备时间。而且一年以后政策肯定已经出现了优化。

  上述郑州企业负责人则表示,在这一年的时间内,将考虑在保税进口模式的基础上发展直购等多种模式,以应对新政的影响。

  跨境电商企业网易考虑也公开表示,在缓冲期内将从三方面进行提升,包括大批集中采购降低商品成本、拓展商品品类、提前布局多种跨境电商模式应对不同客户需求等。

  徐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一年的缓冲期内,不仅仅是对于监管措施的优化,一些细节也需要调整,包括跨境电商新税制的税基问题、个人单次限额和年度限额都有讨论和优化的空间,甚至包括跨境电商综试区的任务也需要在这一年里明确,这是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

  “一年的时间比较短,更应该完善运营机制的管理和综试区的优化和统筹”。徐平说。

  多位分析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缓冲期内需求仔细梳理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关系,对于跨境电商到底是B2C还是B2B,与一般贸易是竞争关系还是其他关系都需要明确。

  自2012年以来,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其他部分城市也开展了直购进口业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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