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作坊禁止出产加工32类食物 许可出产加工“生湿面成品”等6类

2016-05-26来源 : 互联网

广东食物追溯讯 昨日,记者领会到,市食药监局按照各类产物的风险水平,普遍听取和收罗各方定见和建议,拟定了《中山市食物小作坊禁止出产加工目次》,并于近日正式向社会发布。

■32类食物被划入“负面清单”

据领会,市食药监局对今朝国度、省食物分类法子所划定的食物进行细分,并按照我市食物出产加工的特点,确定生湿面成品、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土榨花生油等6个食物品种为许可食物小作坊出产加工的食物,其他食物类别均列入《禁止目次》,共32大类食物禁止食物小作坊出产加工。

被列入《禁止目次》的食物包罗:不属于传统、处所特色,需要机械化、主动化设备才能持续连结包管质量平安的食物,如婴幼儿配方食物、特别炊事食物、乳成品、罐头成品等;无法做到查验及格后再上市发卖的白酒等高风险食物;一些非传统工艺、不是处所特色的食物,如饮料、调味品、茶叶及相关成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物等。

■6类食物许可出产加工

客岁,市食药监局委托电子科大中山学院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对全市24个镇区食物小作坊的财产分布及特点、食物平安程度状况、存在问题的原因阐发等进行查询拜访,把握了辖区内小作坊的根基环境……

按照查询拜访成果,将在市民日常糊口中有必然需求,合适传统、特色食物界说的部门食物列为许可食物小作坊出产加工的食物,包罗:**类:生湿面成品,传统工艺手工建造的湿米粉  (河粉、濑粉等);第二类: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土榨花生油;第三类:酱卤肉成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其他),熏烧烤肉成品(熏肉、烤肉、烤鸡腿、烤鸭、叉烧肉、其他);第四类:酱腌菜(调味榨菜、腌萝卜、腌豇豆、酱渍菜、虾油渍菜、盐水渍菜、其他),天然干制蔬菜;第五类:粽子类,发酵面成品

(馒头、花卷、包子、豆包、饺子、发糕、馅饼、其他),非发酵面米成品(窝头、烙饼、其他);第六类:非发酵性豆成品(豆乳、豆腐、豆腐泡、熏干、豆腐脑、豆腐干、腐竹、豆腐皮、其他)。今朝,该目次已向社会发布,并配套**了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挂号处事指南,具体打点法式、受理地址、申请材料要求、现场核查要求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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