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新规新政:6月起高温补贴将计入你的工资
随着炎炎夏日的来临,6月起劳动者的工资可能会多一笔*——高温津贴。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包括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值得注意的是,绿豆汤、清凉茶等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因地而异,广东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具体每人每月150元。 2012年6月,****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例如,北京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上海每年6月到9月期间发放,具体为每人每月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