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最新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

2016-05-31来源 : 互联网

2016年广东*新*低工资标准:1895元

  《计划》提出要合理调节*低工资标准增长,坚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6年、2017年*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根据广东省日前发布的供给侧改革方案,广东今明两年内则将暂停上涨*低工资。事实上,从近年来全国*低工资增速来看,涨幅基本在逐年走低。2011-2015年,已经调整地区平均增幅分别为22.1%、20.1%、17%、14.1%、14.9%。

  “现在*低工资水平已处于相对合理的状态,如果再按过去几年那样快速上涨,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企业承受的压力会更大,这样只会导致企业裁员来减轻负担,*后只能推高整体失业率。”李实判断,未来几年,*低工资标准增幅较前几年将会有所放缓,且也不会快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速。

  反映到已发布2016年工资指导线的省份来看,工资增幅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比如,今年山西、内蒙古确定的企业货币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基准分别是7%、8.5%,相较去年纷纷下调了3个百分点、1.6个百分点。

  2016年广东*低工资标准*高1895元/月

  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于2015年5月发布的*低工资标准分四类:其中一类地区是广州,月*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二类2016年广东*低工资标准*高1895元/月

  地区是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四个珠三角城市,月*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三类地区是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个城市,月*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其余地区为四类地区,月*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

  中国*低工资标准制度始于2004年3月1日。实施十二年来,这是广东省第三次宣布不上调*低工资标准。之前两次分别是在2009年和2012年,均为全球经济危机之后。

  *低工资标准与企业工资指导线类似,均可视为区域经济的风向标。此前2015年11月,广东省曾公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上线为12.5%,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在过去十余年间,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的情况,仅在全球爆发金融危机的2009年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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