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最新最低工资标准:1530元

2016-06-02来源 : 互联网

2016年江西*新*低工资标准:1530元

  江西、贵州于2015年10月1日起上调*低工资标准,其中,江西一类区域月*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5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5.3元/小时;贵州一类地区月*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全省四类区域的*低工资标准均做了调整,其中九江市的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每月调整到1430元每月。

  根据该通知,全省一类区域由1390元每月调整到1530元每月,二类区域由1300元每月调整到1430元每月,三类区域由1210元每月调整到1340元每月,四类区域由1060元每月调整到1180元每月。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3.9元每小时调整到15.3元每小时,二类区域由13.0元每小时调整到14.3元每小时,三类区域由12.1元每小时调整到13.4元每小时,四类区域由10.6元每小时调整到11.8元每小时。

  据悉,全省四类区域的*低工资标准均做了调整。根据区域划分,九江市的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归二类区域,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彭泽县、永修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湖口县划归三类区域,星子县、武宁县、都昌县、修水县划归四类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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