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新*低工资标准:1500元
2016年福建*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据悉,福建省2016年现行*低工资标准保持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分四个档次,月*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500元/月、1350元/月、1230元/月、11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元/时、14.3元/时、13元/时、12元/时。 从2015年7月1日起,调整福建省各地月*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福建省月*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1500元、1350元、1230元、1130元,上调了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元、14.3元、13元、12元,上调了1.9-2元。
*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按规定,各地区的*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上一次福建省调整*低工资标准是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