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新*低工资标准:1500元
2016年四川*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据悉,四川省2016年现行*低工资标准保持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分三个档次,月*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500元、1380元、12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5.7元、14.4元、13.2元。 *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且*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四川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省月*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
(二)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三)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3.2元;
(二)每小时14.4元;
(三)每小时15.7元。
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