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营改增最新消息:6月起营改增纳税人可进行纳税申报

2016-06-02来源 : 互联网

2016年营改增*新消息:6月起营改增纳税人可进行纳税申报

  6月1日前,各地要抓紧对纳税申报前期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再梳理、再检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纳税人顺利申报。要加强税负分析,对个别税负可能上升的企业要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辅导,引导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用好新税制,合理调整投资经营和管理策略,切实增强改革获得感。  据广东省国税局介绍,5月1日起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目前发票开具均顺利,实现了“四个全覆盖”,即:国地税全覆盖、试点行业全覆盖、所有票种全覆盖、所有开票方式全覆盖。5月份,全省四大行业共开出增值税发票877.98万份,开票金额760.81亿元,税款合计38.2亿元。

  5月1日顺利上线的电子(网络)发票系统为及时、有效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该系统增加了委托代开代征业务,使代征单位可通过系统实现网上申报、税款缴纳、****和税票管理等功能。5月份,纳税人共开具电子(网络)发票66.93万份,开票金额4.53亿元。

  本月起,广东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迈入正式纳税申报的新阶段。为使试点纳税人由“能开票”向“会申报”顺利衔接,广东国税推出了《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指引》,全面解读纳税申报表填写要求,使全省一般纳税人分层次、有**地接受申报业务培训。截至5月27日,共组织1351场纳税申报培训,447853户次纳税人参加培训。同时,广东国税联合广东地税积极建设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开通营改增专窗、绿色通道,增设12366热线坐席,推行“一窗式”服务、延时服务、*问责任制等,实现办税服务资源整合优化,提升办税服务质效。

  各地要根据营改增后实际,及时调整收入计划,决不允许为了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搞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要加大对借营改增之名实行涨价或变相涨价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正确解读营改增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和认同。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问题顺畅反馈和快速反应机制。各级国税、地税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化解矛盾,*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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