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

2016-06-02来源 : 互联网

四川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12元。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气温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为准。

  四川省哪些月份可以享有高温补贴?

  四川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未设定。但是根据省人社厅制定的《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我们可知道,上级要求各地劳动**部门要在每年的6月-8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它劳动**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怎样才可以领到高温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高气温达到35oC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oC以下的(不含33oC),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四川省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四川省原来的高温补贴是每人每天6元至10元,但是2012年经过调整后,高温补贴变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调整后的标准有效期为5年,所以说,2016年四川省的高温补贴标准为8元至12元。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如何**?

  《四川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补贴,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2、用人单位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3、如果劳动者高温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处罚: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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