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条款看不懂? 读懂合同的正确姿势七步走

2016-07-12来源 : 互联网

■记者 李驰

上周五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保险,一切更简单”,意在让公众更加关注保险、了解保险、密切接触保险。事实上,人们的保险意识也确实在进步,尤其是重疾险,目前正加速进入更多都市白领的生活当中。不过,不少人在投保时,会发现自己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比如复杂的保险条款让人摸不着头脑,如何选择保额和病种往往也拿不准,对重疾险条款中的一些玄机也不甚了解……记者特意以市面上的一款长期型重疾险为例,总结出了重疾险中最值得投保人关注的七大要点以飨读者。

1

产品形态

长期重疾险一般与寿险玩捆绑

拿到一份重疾险,最先需要搞清楚的是产品形态。记者随机找到了一份重疾险产品(以下简称“A保险”),该产品的条款显示,“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而投保期限和缴费时间,合同并未具体写明。按照保险公司官方商城的规定,A保险被定义为“附加险”,主险则是一份两全保险,这个“组合产品”至少可保障到65岁,缴费期最长20年。

由此可见,A保险是一份长期重疾险,由于“捆绑”了寿险,具有一定返还功能。在A保险条款中,记者发现了关于“现金价值”的注释,“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所谓“现金价值”,就是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险企应返还的金额,保险公司给的合同上会具体写出。据悉,一年期重疾险并没有现金价值这一说法。

2

保额选择

基本治疗费加年收入三至五倍

消费者需要阅读的另一项条款内容是“保障责任”。A保险的保障责任分为“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及“轻症疾病保险金”。

值得注意的是,所患疾病一定要是“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疾病”。这里的“初次”,是指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 而不是指合同生效后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

不少初次投保的人往往还有一个疑问:买多少万元的保障额度才合适?投保人应该明白的是,险企不会在产品说明书上写能赔多少金额,具体额度要看险企或渠道方当时的规定,A产品在官网上的保额为50万元,应该说还是比较充足的。保险专家认为:“在计算重疾险保额时,通常的算法是:基本治疗费加上年收入的三至五倍,有些代理人推销10万保额的重疾险,这是很不专业的。”

3

何时起保

过了犹豫期后还要熬过等待期

除了保障期、缴费期之外,人身保险还会涉及到其他各种各样的“期”。

在A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规定,“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言外之意就是,被保险人交了保费之后,有10天的时间好好考虑,如果后悔投保了,可以在这期间提出退保,不受任何损失。

那是不是意味着过了犹豫期,保险责任就正式起保了呢?并不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骗保,还特意设置了一个“等待期”。A保险在保障责任条款中规定,如果是投保后的180天以内发生疾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这180天正是“等待期”。只有过了这一时期,保险责任才正式起到作用。也有重疾险的等待期是90天或180天。

4

病种类型

没必要盯着重疾的数量而纠结

保险公司在推销自己的重疾险时,喜欢拿保障的疾病数量说事,市场上有些产品多达80种。A保险能够保障的疾病种类是42种,“其中第1至25种重大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基础)病种,第26至42种重大疾病为规定范围之外的疾病。”据了解,规定内的疾病包含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规定外的则含终末期肺病、轻微脑中风后遗症等。

“从公司发布的理赔数据来看,占重疾理赔最多的是恶性肿瘤,其次心血管类。”一位寿险人士表示,保协规定的25种基本病种覆盖了常见的重疾,至于要不要增加其他病种,视个人情况而定。

根据某外资险企披露的一组数据,在乳腺癌、肺癌等15种出险率最高的重大疾病中,以原位癌为主。因此,女性在选重疾险时,是否包含原位癌比险种数量更为重要。

5

赔付机制

搞清楚是事后赔还是事前就赔

一般的重疾理赔流程是:待客户出院后,拿到住院小结,保险公司再去审核这些材料和整个病程,进一步作出理赔与否、理赔多少的决定。

A保险在“保险金申请”条款中也写了相关的理赔流程,从通知保险公司、提交材料、保险公司审核、最终赔付,前前后后得花十天半月,情况复杂的话甚至长达两个月。由此可见,A保险的赔付时效是极其缓慢的。

“重疾险理赔手续的繁杂和理赔滞后问题往往令心力交瘁的患者家属雪上加霜。”有业内人士坦言,目前国内的重疾险普遍采取事后赔付的机制,即医疗费用先由患者家属垫上,保险公司事后再赔偿。某家外资险企目前正在大力推行“金装理赔”重疾关爱服务,简单来说就是将重疾理赔前置,保险公司尽早介入、尽早赔款。

6

隐蔽功能

长期型产品可以用保单来贷款

前文有谈到重疾保单要想具备“现金价值”的先决条件,就是需要“捆绑”一份长期寿险。而在“现金价值”背后,有一项隐藏的功能,那就是保单贷款,行业内的贷款比例大致是现金价值的80%。用保单来贷款,短期内不会影响产品原有的保障功能,但要是不按期还款,则有可能导致保险合同终止。

A保险在条款里规定,“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0日,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该条款还指出,“自贷款本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应付利息达到现金价值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换言之,如果被保险人不按期还款,保险公司只好用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充抵应缴费用,而一旦超额,就会立马中止主险以及重疾险合同。

7

保单失效

没钱交保费合同不会马上终止

若被保险人未按时缴纳保费,或现金价值不足以抵扣保费,保险效力会被中止,但注意并非“终止”。这意味着,保单并没有完全失效,只不过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当被保险人补交完相关费用之后,合同效力才会恢复。这些内容会在重疾险的“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条款中说明,一般是自合同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都可申请恢复。

两年之后,如果被保险人依旧没有恢复保单效力,保险公司有权解除这份保险,其原有的功能就会彻底失效。在正常的保障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提出要解除合同,A保险的流程是:先由被保险人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然后递交给保险公司,最后保险公司会在自递交之日起30日内,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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