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手机又掀专利之战 加强研发创新才是应对之道

2016-07-20来源 : 互联网

在智能手机行业,**之战从未休止过。*近国产智能手机因为**纠纷呈现“冰*两重天”的局面:一边是高通起诉魅族索赔5.2亿元,另一边是华为起诉三星索赔8000万元。

IT界一直有“**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技术、四流企业做产品”的说法,而其中的标准之争核心就是**之争。**纠纷问题一直是国产手机厂商想继续发展壮大的*大障碍,尤其是当他们图谋进军国外市场、提高**影响力之时,不得不在**问题上低头。

■记者 陈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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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起诉魅族

国产手机戴镣铐

6月24日,高通向北京知识产权**提交对魅族的起诉状,要求魅族赔偿损失5.2亿元。这是自2015年高通解决了在中国的反垄断案后,高通对中国手机厂商的*次**诉讼。为何高通突然先发制人,选择的对手为何是魅族,而高通的*终目标又是什么?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有445家手机厂商,2015年剩下309家。而高通宣称国家发改委给出*终解决方案以后,已与100多家厂商重签授权协议。这也就意味着,事实上还有100多家厂商未签协议,据多方消息披露,仍未达成合作协议的中国手机厂商中比较知名的,包括魅族、vivo、OPPO以及金立。

那么高通为什么没有选择体量更大的vivo、OPPO以及金立,而是单单选择魅族?按照高通的说法,“目前已有超过100家中国公司接受了**费整改方案条款,其中包括*大的几家中国手机厂商。然而,魅族一直选择采取拖延战术,拒绝与高通进行诚信谈判。”

在魅族媒体沟通会上,魅族副总裁李楠将与高通的谈判,比作对方给的一个“黑盒”,“我们不知晓其他人的(谈判条件),也不能泄露一切谈判内容”。李楠还质疑这种机制带给整个移动生态的公平性,“高通给了你一个黑盒,要求你一定要接受,盒子里的条款是不公开不透明的,也就无法保证市场的公平和公正,所以我们难以简单接受高通单方面的条件。”

面对高通的诉讼,魅族手里有威胁的牌不多。因为有一点可以确认,就是魅族智能终端用到了高通的**。李楠在回答相关提问时承认,“3G核心技术是绕不开高通的。”

根据高通的协议,对于面向在中国销售使用的品牌设备的3G、4G必要中国**的授权,高通将对3G设备(包含多模3G/4G设备)收取5%、对不执行CDMA或WCDMA网络协议的4G设备(包含3模LTE-TDD设备)收取3.5%的**费;每一种**费的收费基础是设备销售净价的65%。

举个例子:一部2000元的全网通手机,需要缴纳2000元 x65% x 5% = 65元的**费。而目前市场上该价位的手机,很多国产手机厂商都是微利甚至亏损销售,高通按照整机收取的**费虽然打了折,但对国产手机而言依然是沉重的负担。

魅族的遭遇不是个例,小米在进入印度市场时也遭受到爱立信的**诉讼。

2

华为起诉三星

国产手机有希望?

与之相反,华为在**问题上则是主动出击,底气十足。早在5月底,华为对外宣布在中国和美国同时对韩国三星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

华为起诉三星的官司有了*新进展。7月6日,华为公司确认,近日已经在深圳中院和泉州中院对三星提起诉讼。除了三星这个大头外,华为起诉的对象还包括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某电讯公司 及泉州某电器公司。华为终端公司称,三星的GalaxyS7、GalaxyS7edge和GalaxyJ5均涉嫌侵犯**问题。此外,三星还有16款产品涉嫌非法采用华为的8项通讯**。对此,华为向三星索赔8000万元人民币,外加报销50万元法务诉讼开支。

相比于魅族大打“悲情牌”的无奈之举和小米因与爱立信的**诉讼导致在印度被禁售的困境,华为向三星开刀,对于国人来说显得尤为激奋。

不过对于自身**积累少且未收购**的智能手机厂商来说,即使暂时躲得过高通的**诉讼,也未必能躲过来自华为、中兴的**围剿。随着手机市场的发展和成熟,**俨然已经成为手机厂商超车和自保的一个有力武器。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认为,一场腥风血雨的**战已拉开帷幕,“如果此次对三星诉讼成功,华为对国内手机公司的诉讼也是早晚的事。”不过通信行业专家项立刚则认为,短期内通信领域或不会发生**大战,因为目前国内手机厂商申请的**虽然在增多,但大多是低层次的**。“高价值**大都集中在华为、中兴、大唐等企业手中,只要这些企业不主动出击,国内手机厂商**大战就不会掀起。”

“再看华为,主动出击概率较小,正如任正非所说的一样,**是‘核保护伞’,顾名思义,其自我保护因素占主导位。”项立刚说,“不过这次诉讼给国内手机厂商提了个醒:没有**是万万不行的。尤其是中小手机厂商,未来会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

对于国产智能手机而言,*重要、*有效但也是*笨的方法,就是加强研发创新。因为无论是**收购还是建立产业联盟,都是建立在双方或者多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之上,并不能完全的自主可控。只有研发这一条途径,是可以自主控制的,投入多少,全凭自己。不过,研发的投入并不能立竿见影,回报周期较长,对企业的长远战略部署是个考验。

■链接

近年来手机厂商的**纠纷

1.爱立信指控苹果侵犯通信**

2015年3月,已退出手机领域的通信设备厂商爱立信在美国对苹果发起诉讼并申请禁令,爱立信指控,苹果共侵犯了该公司包括用户界面、电池节能和操作系统等在内的41项移动设备通信**。

2.苹果指控三星侵权设计**

2011年起,苹果反复向**起诉,三星旗下多款智能手机抄袭了iPhone的设计。法庭2012年裁定,三星侵犯苹果**,要求三星向苹果赔偿10.5亿美元。随后,三星通过不断上诉将损失减少至5.48亿美元。

3.佰利指控苹果侵犯外观**

2016年6月,佰利公司在北京举行发布会,称涉案苹果手机在外观上有20余个特征与佰利公司的**产品“完全一样”,或者构成实质上近似,并声明“无意影响苹果产品的销售,也未提出赔偿要求”。

4.高通指控魅族侵权通信**

2016年6月,成立13年的国产手机品牌魅族被高通告上北京知识产权局,索赔5.2亿元。原因是魅族侵犯其3G、4G通信技术**。

5.华为起诉三星侵权通信**

2016年7月,华为在泉州对惠州三星电子、天津三星电子提出控告,认为三星S7和三星J5侵权,要求三星赔偿8000万元损失费,并且立即禁售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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