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 扩容又延时

2016-07-20来源 : 互联网

目前仅幸福人寿承保少数家庭

记者李驰报道 尽管“以房养老”试点效果不佳,但这并未阻挡监管层力推这一模式的决心。日前,***发布公告称,其决定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

按照***的规划,以房养老试点期间将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试点范围将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据悉,在前述四省中,每省开展试点的地级市原则上不超过3个。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指拥有房屋**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7月,“以房养老”就进入到试点阶段。彼时,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个城市同步启动。但是,这一项目的试点效果并不佳。两年过去了,目前仅幸福人寿开展了该业务,截至今年上半年,仅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

有业内人士表示,“以房养老”是一个小众业务,而且这一项目在国内遇到了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此外,在具体操作中,每一单业务都需要经过房屋评估、尽职调查、抵押登记、业务**四个环节,保险公司投入远超过传统保险业务,每单业务至少需要2到3个月。

但有另一种声音认为,从长期来看,“以房养老”或大有可为,该模式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转化为养老资金,丰富了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增加了养老资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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