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套单位公租房今起受理申请申请条件放宽

2017-09-24来源 : 互联网

昨日,广州市住房**办宣布,面向用人单位整体租赁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下称“单位公租房”)推出新一批共1.21万套,今日起受理用人单位申请。本批公租房对申请单位条件放宽,所有住所地在广州市的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今年3月推出的*批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对申请单位的要求相对严格,须是“依法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本市的广州市高***企业、创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批准的其他单位”。而本批次的申请条件突破了这一限制,依法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广州市的法人单位都具备申请资格。

据广州市住房**办审核分配处副处长陈维斯介绍,此举是在房源充裕的情况下放宽申请条件,以满足更多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需求。

本批公租房共计1.21万套,由今年*批单位公租房的剩余房源和新推出的萝岗和苑房源组合而成,共9个房源点,其中白云区2个,黄埔区5个,天河区2个。和今年3月推出的**批12个房源点相比,新推出申请的9个房源点中,保留了南悦花苑、亨元花园、苗和苑等,但少了广氮花园、棠德花苑、安厦花园、保利紫林香苑。

数量方面,萝岗和苑*多,有4300套,亨元花园*少,只有42套。就租金来说,天河区的棠悦花园*贵,为33元/月·平方米,*便宜的是黄埔区的苗和苑、亨元花园,均为16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方面,苗和苑*低,为1.45元/月·平方米,天河区的棠悦花园、白云区的南悦花苑*贵,为1.60元/月·平方米。

本批次公租房分配需满足两个要求:房源点选择原则和统筹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在全部房源点中选择1个房源点,并在该房源点选择一种意向户型。对于整栋或整层推出供应的房屋,为方便集中管理,原则上同一用房单位的房源集中在同一栋楼或同一楼层。

此外,本批次公租房还将按照先申请先分配(每月分配一次、分完即止)、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等原则进行分配。每月分配时,优先向高***企业、创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批准的其他单位分配,满足上述单位需求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其他法人单位分配。

为方便用人单位了解房源情况,市住房**办每月在8个房源点安排2日现场参观,分别是9月27、28日,10月19、20日,11月16、17和30日,以及12月1日。参观时间为9:00~12:00和13:00~16:00。萝岗和苑由于工程建设中,暂不开放参观。

纳入单位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满足3项条件。在年龄方面,职工须在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同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并且还要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但有两类人不受年龄限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政法、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岗位超过3年的一线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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