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如何出租?需要什么条件

2018-03-06来源 : 互联网

出租竟成为了很多人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因素,相信如果有多余的房产很多人都会选择出租,这样是双赢的一个局面,但是很多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如果用更好的去出,往往不会选择安置房进行居住,那么空闲的安置房如何出租?需要什么条件?

**、安置房如何出租

1、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而对于定向安置房法律无明确禁止,应当可以。

2、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办房产证;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按照**窗口的**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

3、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按照上面的流程办理好手续,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出租证明了。

第二、安置房出租需要什么条件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在出租安置房时,需签订相关出租合同。

安置房出租也需要提高注意: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要看清转租给您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您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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