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孙晓菲、刘沅1月6日报道:路边流动的小吃摊,让市民们又爱又恨,爱的是它低廉的价格和不错的口味,恨的是看不见的卫生隐患。在今天举行的市**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阎祖强在回答东方网记者提问时透露,《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暂行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在小吃摊作出食品安全责任**后,允许它们在规定的时段和地点经营。
阎祖强坦言,流动小吃摊是城市管理的难点,既要考虑一部分人员的就业,又要兼顾市民的食品安全。目前,《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网上公示并征求市**见。东方网记者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上看到,上海将对流动小吃摊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方法,食品摊贩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前,应当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作出食品安全责任**,并取得《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随后,可在区(县)人民**划定的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做生意。
为了**小吃摊出售的食品安全,食品摊贩在经营时应悬挂《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饮具,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此外,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以及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由于对卫生的要求较高,不允许食品摊贩经验出售。
阎祖强表示,该管理办法在**后,也将根据群众的意见反馈不断修改,使之更符合实际更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