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元一袋的牛奶卖3元 凭借新《消法》消费者获赔五百

2014-06-06来源 : 互联网

昨天,贵阳消费者王师长教师拨撤销费**站**专线6624315称,5月21日,他在南明区一大型超市购物,标价2.4元的牛奶结账时酿成了3元。感觉商家存在价*欺诈,他便按照新《消费者权益庇**》据理力争,*终获赔500元。王师长教师但愿经由过程本报,将获赔的500元捐给需要的人。

王师长教师告诉记者,5月21日晚9点过,他在南明区一大型超市购物,看见某品牌牛奶做勾当标价2.4元/袋,他便采办了36袋。可当他回抵家拿出购物小票算账却发现,36袋牛奶竟花了108元,单价酿成了3元。感觉本身受骗被骗,王师长教师立马回到超市要求对方给个说法。

接到王师长教师投诉后,该超市工作人员暗示,可以退还王师长教师采办牛奶多付的差价21.6元,但王师长教师分歧意。“我懂法,你们这是价*欺诈行为,新《消法》划定要按商品价*的3倍补偿,不足500元按500元算。”王师长教师说,他依据新《消法》的相关划定据理力争。

*终两边告竣和谈,王师长教师退还所有牛奶,超市方全额退款并补偿王师长教师500元。

“固然工具很廉价,但这种操纵消费者疏忽损害消费者好处的行为太可恶,找他们补偿就是想给他们点警示。”王师长教师说,他但愿将获赔的500元捐给有需要的人。如有组织需要,可与本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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