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雇主解雇怀孕员工 被判补偿12.6万港币

2014-06-28来源 : 互联网

6月2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运输公司女资料操作员因小肠气入院,厥后证实怀孕,即将喜信奉告公司,却于3天后被解雇,令她感应“被**、惊慌及无助”,不足一周后更小产。她早前透过平机遇入禀控诉前雇主,但对方一向未向法庭提交抗辩来由。区院昨颁下判辞,颁令前雇主须补偿12.6万元兼付讼费。

被告黄苏记运输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礼聘原诉人李佩霞任职数据操作员,月薪1.1万元。同年10月16日,原诉因肚痛入院,被诊断患小肠气,来日诰日再证实怀孕,她当日随即将喜信奉告公司部分主管及董事。原诉两日后出院,获病假至同月22日。不意10月20日,李早上致电公司请病假,晚上却即接到部分主管来电,声称与董事及相关同事开会后决议及时解雇李,只向她发放7天代通知金,不获病假时代的津贴。原诉随即致电公司董事,对方确认她被解雇,并称原因是她患病及怀孕。

原诉称享受于黄苏记工作,表示勤恳,加上她是家中*一经济支柱,故被解雇令她感应被**、惊慌及无助,厥后于同月26日小产,至今未找到新工作。原诉一方遂入禀要求黄苏记补偿8万元收入损失及17万元感情危险。

法官高劲修于判辞指出,按照案例原诉可获6万元豪情危险补偿,至于收入损失补偿,法官认为近似性质和薪金工作并不难找,故判原诉可获6.6万元收入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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