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内江交警部分获悉,自2012年1月改建通车至本年4月,28个月的时候,在国道321线内江东兴路段共发生40起致人灭亡交通变乱,致43人灭亡,此中大部门发生在城区段。(5月27日新华网)
公路是与苍生糊口关系*为直接的公共根本举措措施之一,除了便利出行、鞭策物流、搞活经济、促进社会前进之外,维护交通平安通顺,更是不成或缺的*要功能。然而,四川内江一个路段,通车仅28个月,发生交通变乱40起,致43人灭亡,称其为“魔鬼路段”或“夺命路段”,并不为过。究其原因,除司机违规驾驶、行人乱穿马路等身分外,也与路段平安隐患多有关,更与相关部分监管失责脱不了关连。
好比,18处交叉路口仅两处有红绿灯,路面标示紊乱;车辆超速现象严重,不少长下坡路段无减速带等举措措施;行人随意横穿道路,摩托车随意占道超车;全路段无路灯,远光灯造成“视觉盲区”等等。显然,这些平安隐患,催生了“夺命路段”。然而,本地交警、公路等部分,持久对“夺命路段”缺乏正视,对43条生命的逝去漠然视之,比“夺命路段”更恐怖。出格是,面临辖区路段酿成“夺命路段”,相关部分没有反躬自省,而是置身事外埠空口说整改,贫乏责任担任。
不成否定,对平安隐患进行整改,是必不成少的,并且迫在眉睫。问题是,这些平安隐患很是较着,可以说路人皆知,有关部分理应将整改办法尽早付诸步履,如科学合理地设置红绿灯、斑马线、减速带、路灯等,规避硬件举措措施方面存在的缺陷,而不是在办公室里慢条斯理地反复路人皆知的对策建议。关头是,对有关部分的监管失责行为,也应该进行整改。如强化对路口的日常办理,加大对司机超速、超载行驶及行人乱撞红灯、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出格是,面临“夺命路段”,必需有人担责,向有关部分亮出问责“红灯”。试想,若是早一点对平安隐患进行整改,就可以削减交通变乱的发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丧命。是以,有关部分应为本身的监管缺位“埋单”,查处相关责任人,一个都不克不及少,不克不及让43条生命死得不明不白。以此倒逼有关部分尽早对平安隐患进行整改,真正担负起监管之责,使“夺命路段”成为“平安路段”,捍卫公共平安和生命庄严。(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