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广州市公积金起头新的缴存年度,职工小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免税线也需响应调整。职工小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客岁职工小我月均工资总额。昨日,广州市公积金中间发布布告,颁布发表正式上调缴存基数上限。
按照划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职工小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2年职工小我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3年职工小我月均工资总额。按照相关部分日前发布的数据,广东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68元,此中,广州市的平均工资为5808元。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也响应调整为该数值的5倍,即29040元,较本来的26565元有所晋升。
广州住房公积金办理中间暗示,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施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跨越封顶缴存基数的,以现实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跨越上述限额的,以封顶缴存基数作为缴存基数。本年1月1日后新加入工作的职工,从加入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头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加入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本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头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据悉,本年的年度缴存调整工作集中放置在7月2日至8月29日进行,单元一律就近到住房公积金中间处事处、办理部打点调整,铁路分中间辖下的单元到铁路分中间打点,承办银行网点**打点年度缴存调整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