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央企评价矿权重叠,他们一般都会不约而同地说,这是山西的地方保护主义。
山西是资源大省,但除了资源以外,其他产业薄弱,整个省的经济严重依赖煤炭产业。山西不愿意资源出省,是很多圈里人心照不宣的看法。
这种看法偶尔也见诸于报端。2014年3月1日14时50分,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内一辆拉煤车和一辆载有液态甲醇的车辆发生相撞,引发起*和**。事故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调查组分析报告指出:“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南侧出口约3.8公里处设置的煤检站不利于车辆在隧道内快速通过;有关地方**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这个煤检站,实际上就是一个检查站,凡是出省的运煤卡车,均须停车缴纳煤炭外运费。停车收费导致大批运煤卡车和其他货车被困在岩后隧道内,在遇到事故的时候根本无法移动。
从煤层气开发的主体央企视角来看,在地方保护主义支持下,出现了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与部分煤炭采矿权的局部重叠,在矿区重叠已成为既成事实情况下,煤炭企业以矿业权重叠为由继续*占煤层气资源,乱勘探、乱开发,煤层气开发无序、混乱,直接侵害煤层气矿权人的利益。
而这些煤炭企业缺乏开发能力和经验,为了争*资源,不遵循地质规律和经济规律大面积大规模钻井,采收率低,造成煤层气资源严重浪费。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仲伟志认为:“如果是在煤层气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又发了一个采煤许可证,那么后发的许可证就是错误的。”但这种“错误”的纠正几乎没有可能。
即使央企的煤层气项目进入了商业化开发阶段,仍然颇有微词。煤层气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过于繁杂,审批周期过长。一些地方规划、土地、电力、水利、环保、安全、消防、公路、林业等环节,名目繁多、负担沉重,严重限制了煤层气勘探开发建设步伐。中石油建设西气东输4000公里管道,建设期约为2年;但是同样建设端氏**处理厂-西气东输沁水分输站35公里管道,建设时间竟然长达2.5年。
2010年12月中旬,***正式批准山西为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获得资源改革转型“先行先试”权。作为“综改区”重要改革内容之一,煤层气开采“气随煤走、两权合一”的方案也上报了**。
在该方案中,山西省**提出建议:对于现有煤层气矿权与煤炭矿权重叠的,由煤层气矿权企业将重叠区域的煤层气矿权转让给煤炭企业。
同时,山西省**提出建议:对采矿权面积较小的煤层气区块,赋予山西**国土资源部门煤层气颁证权。而当前的煤层气探矿权统一由国土资源部审批发证。
对于山西的这种做法,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仲伟志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气随煤走”的主张表面上看叫一体化,实质是想垄断。“在垄断煤的同时,顺便垄断气。这是山西的想法。”
来自央企的反应更为激烈,他们认为,这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无视现行法律,不尊重对方权益。中联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李良甚至以“历史的倒退、政策的倒退”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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