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 冷眼旁观
惠阳民营企业高裕公司状告国企大佬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折腾3年,官司一路打到广东省****,终于获胜。(7月22日南都惠州读本)
有一种霸道叫店大欺客。对于“每个租约年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万元租赁费”,无故未按时支付不说,在同年1月27日,高裕公司依约发函要求支付了,仍在签收该告知书后,未予理睬。这不知算不算?半年后,高裕公司将其告上**,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各项损失了,再以“原告未提供发票,所以未付款”狡辩,这不知算不算?更有甚者,在明知对方收租金的账户一直没有变动情况下,去函对方,要求其提交更改后的账号资料。扮傻充愣,以便把水搅浑,从而表明自己没有违约,这不知算不算?*有意思的是,在一审庭审时,特意向法庭强调,自己是中国*具实力的企业。故本案具有特殊性,人民**做出判决时,要考虑社会效果和**后果。如果上述情形都不算,这样的强调总该算了吧?
其实,是否存在店大欺客,老百姓心里自然有一杆秤。看到每个加油站排队加油的摩托车队么?即便这样的摩托车队就排到天边了,也**影响不了别的加油员在一边打情骂俏嗑瓜子,影响不了别的加油机在一旁看笑话。不太懂在那些卖油者的眼里,由其导演的每个加油站里排队加油的摩托车队的队列长短,是否也“考虑了社会效果和**后果”?如果说,惠阳民营企业高裕公司官司的险胜,或能给那些忍气吞声的加油者带来一时的酣畅淋漓的话,什么时候到加油站加油能**见到长长的队伍了,或者,如沐春风之感就能取代那挥之不去的“被”店大欺客的屈辱了。 □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