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见习记者曾春花记者程俊《佛山市民营科技园产权分割和产权登记实施办法(征询意见稿)》昨日开始在佛山市国土规划局网站上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到7月16日。按照办法规定,未来新建的民营科技园可以分割销售给入驻企业,有利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办法指出,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房屋产权可以*立分割销售,但土地产权仍为共用宗地,并且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才能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进行产权分割后,日后企业可以通过抵押产权获得**,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帮助较大,可以解决**难题,提升活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