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韩成良通讯员钟紫薇横沥一工作多年的员工盗窃公司财物被抓现行,公司依厂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偷窃理亏的员工签字**自愿离职放弃一切补偿。但后来该员工反悔并起诉到**,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共计15万多元。
2013年11月24日晚上,小邓盗窃公司财物被发现,其承认盗窃事实,并签署“自愿离职”**书,认可工作不给任何补偿的要求。但签字离职后,小邓突然反悔了,他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雇,起诉该公司并索赔15万多元。本案庭审中,塑胶公司提供了厂规、小邓盗窃时的录像和录音资料,及其签下的离职书、**回执等材料。对于自愿离职**书,小邓称他签字时并没阅读书面内容。
**判决:作为识字的成年人,小邓说他签离职书时没有看内容的说法不获支持,离职**书有效,公司不需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但小邓工作多年,加班多且未休年假,这些本应得的加班费公司理应支付,*终**判公司支付小邓历年加班费共计9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