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钟会先低收入人群物价临时补贴或将**新的标准。南都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局获悉,该部门已联合民政局等多个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临界低收入居民纳入补助范围,同时补贴标准由原来*低20元上调至30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补贴随着物价上涨也有所提高,今年初,市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国家***佛山调查队对各区执行联动机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后,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纳入补贴范围的低收入群众,如果物价短期波动,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补贴以佛山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作为启动联动机制的参考数据。目前的标准是当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的时候,即启动联动机制,当涨幅小于3%时,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记者看到,此征求意见稿是在原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作部分调整。一是增加补贴对象,即将全市临界低收入居民(界定临界低收入居民的标准统一以我市城乡*低生活**标准上浮50%制定)纳**动机制价格补助范围;二是调整补贴标准,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未超过6%时,每人每月补贴30元;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时,每人每月补贴50元;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为负增长时停止补贴。
补贴标准
当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不含5%)时每人每月补助20元,5%~8%(不含8%)时每人每月补助30元,8%~11%(不含11%)时每人每月补助40元,11%~15%(不含15%)时每人每月补助50元。而一旦涨幅超过15%时,市(区)**将根据情况,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方法。
征求意见
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8日,要提意见及建议的市民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电话:0757-83321211,传真:0757-83035123,电子邮箱:cbjsk@fspc.gov.cn@fs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