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工程一过头就变成政绩工程,有木有?所有的形象工程都伪装成民生工程,有木有?惠州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主要对各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进入重点督查阶段。近十年来,惠州多次公开向“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说不,但如此大阵仗地进行公开整治,还是第一次。南都民调数据实验室联合大粤网、西子论坛发起民调,在参与投票的1165名市民中,近95%的人希望政府公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结果,最好曝光本地的“十大政绩(形象)工程”,以儆效尤。
整治行动将深入到镇一级
民调结果显示,绝大部分人认为惠州市各地普遍存在“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38%的受访者认为,财政指出透明度不够,监督、处罚机制的缺失,是两类工程屡禁不止的原因。与此相对应,受访者认为,防止两类工程的上马,最有效的方法是“强化干部考核工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据了解,惠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全省统一发起的,整治将深入到镇一级。目前,惠州市、各县区、市直部门等均已公开发布了整治方案。市直某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整治方案由各部门自行制定,不过对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判别标准基本都沿用了省里的表述。
南都记者留意到,相对以往对两类工程的含糊表述,此次省里为“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明确标示了“五条标准”,只要符合其中一条标准,即属于整治范畴。惠州市的整治方案同样沿用了省里的“五条标准”,分别从民意、程序、效能、真实性等方面判别是否属于“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比如标准的第一项强调民意,群众反映强烈、不以人为本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如群众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信访部门和媒体反映问题较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特别是人大议案或人大常委会决议建议整改而未改的工程性行为和现象,都属于整治范畴。
整治行动要适时向社会公开
“以往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都是内部通报了事,缺乏公开的问责机制,导致整治流于一阵风,也透支了公众的信任。”惠州一名基层公务员张群(化名)在体制内工作了10年,对历次的整治效果均不乐观。在民调中,受访者对此次整治两类工程效果的预估同样“悲观”:45%的人表示“你懂的,形式主义”,28%的人则认为是“一阵风,运动过后照旧”,仅有不到两成人认为整治能彻底杜绝两类工程复发。
取得公众信任的第一步是公开。民调结果显示,高达94%的受访者呼吁政府公开整治行动督查结果,最好是曝光“十大政绩(形象)工程”,以儆效尤。“不要整治完了,连哪个项目是政绩工程都不敢通报出来。”惠州网友“木桃式”表示,那就真的把整治“形象(政绩)工程”行动本身变成一项“形象(政绩)工程”了。
相关部门表示,此次整治行动采取“上级督查”和“开门整治”办法。7—8月,市里组织2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区)、市直单位进行督查,省督查组则将对惠州市进行督查。惠州市整治方案明确,督查期间要适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整治情况。
[延伸阅读]
惠州有哪些疑似“政绩工程”?
记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发现近年来惠州有几项大工程项目都曾被质疑为“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011年,有媒体报道赶在广东省第13届运动会开幕之前完工的金山大桥是“形象工程”。报道称,驱车上金山大桥让人有点晕:当你需要过桥直行往市政府,要先右拐下桥,再左拐上桥回到直行线,走出一个大S;当你过桥去右方向时,要走左边车道;而要去左方向时,得走右边车道;当你需要向左掉头时,则需要先右掉头下桥,走出一个360度的圆形才能最终掉头。
同样被质疑是“献礼工程”的还有惠博大道。作为2009年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第十三届省运会配套项目,惠博大道2011年6月28日实现通车,仅2个多月后,其小金口丰文坳路段就出现了路面沉降的现象。惠博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应称,当初惠博沿江路为了赶工期,在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先行通车导致局部沉降。
相较之下,备受诟病的水东街改造工程更符合“政绩工程”的标准。2009年启动的水东街改造工程,曾计划分三期进行改造,但第一期工程未完工就停工1年多。
博罗“五矿·哈施塔特”项目也是饱受舆论争议的工程。这一官方引进的“总投资60亿元的大型旅游项目”接连被曝光陷入抄袭门、破坏环境、项目失败等漩涡。
采写:南都记者吴润凯
南都制图: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