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8月7日电 沈阳某铝业公司东莞分公司的焊工刘某因工受伤,公司在沈阳总部坐拥1500万元存款却拒付其8万多元工伤补偿款。广东东莞第二**7日发布动静称,经该院执行法官跨省执行,成功扣划了该公司8万多元执行款,并扣划了10万元罚款。
40多岁的男人刘某在沈阳某铝业公司东莞分公司承包的东莞某大厦部门设计及安装项目处上班,负责安装铝板。2013年5月,刘某工作时受伤,后被送病院*疗。同年10月,刘某被认定为工伤。一个月后,刘某被判定为七级伤残。变乱发生后,铝业公司**付出刘某在医疗期的工资,并**补偿。
2014年1月,刘某向东莞劳动听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2014年3月,仲裁裁决铝业公司应向刘某付出8万余元的补偿款及工资。
但仲裁裁决生效后,铝业公司一向拒不履行。刘某无奈之下向东莞市第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办案件后,遂前去铝业公司东莞分公司的经营场合查询拜访,发现该公司竟已搬离。执行法官随后与该公司佛山分公司取得联系。该分公司**与刘某协商解决补偿款等事宜,但后来并无下文。
2014年7月,**颠末查询拜访,发现铝业公司在公司总部沈阳的银行竟然有1500多万元存款。因担忧该公司随时有可能转移存款,执行法官当即飞往沈阳,成功扣划执行款。鉴于铝业公司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向该公司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
今朝,刘某的工伤补偿款8万余元和**罚款10万元均已全数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