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后又无力了偿月供。本年上半年,珠三角6市各级人民**审结79件“弃房断供”案中,此中贷款金额*高为600余万元,平均贷款额度在22万上下浮动。据南都记者统计,79件案件中,有38件购房者买房不到3年就起头遏制还贷。
被告无辩词或直言“没*”
2004年12月13日,“80后”黎某经由过程向银行贷款9万元,购买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一栋房产。按照黎某与银行签定《购房典质贷款合同》,贷款刻日为15年,月利率为4.425%。但令银行没有想到的是,随后多年,黎某没再向银行付出月供。据统计,截至2013年10月18日,黎某拖欠5万余元(此中未到期本金人民币48448.03元)。
为此,本年年头,银行将黎某告上法庭。据判决书显示,黎某没做任何辩词。黎某的表示可以代表一部门被告群体,还有21件案件,被告经**多次正当传唤无合法来由拒不到庭加入诉讼,视为其主动抛却抗辩和质证的权力,佛山一名被告更是直接在庭上暗示,“就是无力还款,要求拍卖衡宇。”
广州弃房集中在中间城区
从购房时候来看,上半年6市审结的案子呈现购房者买房后,不久就发生拖欠月供的环境。此中,被告向银行贷款的金额*低可至5万元,*高可至600余万元。贷款购房时候集中在2009-2011年,银行集中诉至**时候从本年年头起头。
除时候外,佛山及中山的案件集中在郊区,广州事发城区*要在越秀、海珠。对此,家禾集团副总裁张建勋阐发认为,“弃房断供”一般有三个原因:一是房价下跌较大,今朝房子价值已小于所有成本;二是小我或家庭资金状况呈现问题;三是婚姻有变,原本五蒲月供酿成无人供。至于中间区断供较多,第二条可能是主要原因。
[链接]
弃房者拒不还款或入老赖黑名单
如许的案子**一般若何判决?**一般会判决解除合同并期限还残剩本息罚金及做出违约行为罚款。如被告不履行上述债务,原告有权以被告名下的房产,或以拍卖、变卖该衡宇的价款优先受偿。对此,有珠三角**法官介绍,如被告涉及多个近似案件,且拒不还款,或有可能进入诚信“黑名单”,今后将长时候内无法在银行贷款买房及打点其他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