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内斗:还是渠道控制权 吴长江再下课

2014-08-16来源 : 互联网

创始人吴长江再遭罢免,“吴王联盟”决裂

创始人吴长江回归董事会仅两个多月,雷士照明再爆内斗:吴长江与副总裁吴长勇、穆宇以及王明华等一同遭罢免。这次想要吴长江一众人马离开的,正是曾经的盟友德豪润达。

■记者 韩祯 陈庆麟

吴长江再遭“下课”

从2012年开始,雷士照明的内斗纷争就如连续剧般上演。当年12月,借助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的资本力量,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和赛富亚洲投资基金合伙人阎焱的内斗;今年4月,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接替阎焱,成为雷士照明新任董事长;6月4日,雷士照明公告称,吴长江正式重返雷士照明董事会,成为执行董事。而8月8日晚间,雷士照明发布公告,董事会已通过罢免吴长江的*席执行官职务的决议,并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吴长江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时被罢免的还有吴长江胞弟也是雷士照明副总裁吴长勇及另外两位副总裁穆宇、王明华的职务。雷士照明董事会表示,此项决议“很艰难,也非常慎重”。

而更为戏剧性的是,当日下午,王冬雷带人到雷士照明重庆总部发生了打斗事件,据媒体报道,王冬雷方面将吴长江的两位助理打伤,王冬雷也被当地派出所带走。记者从雷士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王冬雷当天是口头罢免吴长江及三位高管的职务。“早晨是例行的高管会议,下午是董事会会议,但吴长江没有参与,王冬雷的人上来就到各个办公室接管公章和营业执照,总部的公章已经被他们拿走了。”据该人士透露,德豪润达方面还派人去重庆万州基地、广东惠州基地,想要同时完成接管。

昨日,记者分别致电吴长江及王冬雷,欲了解发生冲突的详情,吴长江不愿多谈,而王冬雷以正在开会为由挂断电话,此后记者多次致电并发短信,均未得到回复。

内斗双方各执一词

随后,记者从上述雷士相关人士获得一封邮件,内容为王冬雷以雷士照明董事长身份发出的《告全体员工书》,细数吴长江七宗罪:指吴长江违背公司品牌授权规定,未通过董事会许可擅自与其关联单位签署20年品牌授权协议,严重损害公司核心权益;伙同穆宇等人非法召开董事会为其弟吴长勇谋取私利,并有意绕开财务监管,为其弟**侵占、挪用或诈骗公司资金提供便利且涉案数额*大;**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进行利益输送;越权任免公司**管理人员;吴长江还向公司运营商、经销商借债达数亿元之*,违反上市公司高管勤勉尽责和诚信原则。而雷士照明在公告中也表示,该公司获悉了吴长江的若干不当行为,使**疑其是否有能力继续履行公司执行董事的职责,其中特别是吴长江*近告知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其于2012年代表雷士照明的附属公司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纬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有限公司(合称“三家公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但董事会多数成员之前不知悉所谓的许可协议存在,董事会亦未批准、授权或追认任何该等协议的签署。

对此指责,昨日截稿前吴长江并未做出回应,但此前其曾向媒体透露,王冬雷试图将雷士照明的核心产品转移至王冬雷控制的德豪润达,吴作为创始人欲阻止王冬雷才导致冲突事件。此外,也有接近吴长江的管理层人员对记者表示“以上指责都是莫须有的”。“品牌授权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吴总当时是董事长和总裁的职务,并不存在擅自签订协议的说法,且企业还要向公司交品牌管理费用。关于任免管理人员,今年就只有4月30号,人力资源发的通知,从副总裁到部门管理人员涵盖了几十人的任命,都是走了**程序的。至于*额借款和输送利益,要是有早就有相关部门来查了,不用等到现在。”

但与此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吴长江控制着多家公司,并依靠这些关联公司与雷士照明的业务往来捞取了*额利润。但经过上一轮换股之后,德豪润达持有雷士照明的股权比例已经占到27.10%,而吴长江只占有2.54%。德豪润达掌握公司控制权后,下一步就是要整合吴长江的一班渠道商,这必然影响了吴长江的个人利益。

权力与利益之争

两年前的雷士控股权之争中,吴长江和大股东赛富矛盾激化,2012年底,王冬雷控股的德豪润达的入股雷士,并成为控股股东,暂时平息了这场风波,助吴长江夺回雷士的实际控制权,自此王冬雷被视为是吴长江的盟友。当时德豪润达斥资16.5亿港元,以吸收吴长江个人股份的方式收购雷士照明约20%的股权。经过一系列股权变更后的2014年6月,吴长江被任命为执行董事,时隔两年重返董事会。

但在吴王联盟背后,双方的分歧也逐渐暴露:德豪润达自从公司收购雷士股权后,对雷士的渠道以及品牌资源寄予厚望,但业绩缺一直不如理想。2013年德豪润达净利润大幅下降95%,今年一季度净利润-3566万元,公司还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0万元-5555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40%至10%,而2013年雷士照明净利润则上涨481.1%至2.82亿元。2014年3月,德豪润达与雷士照明全国37家运营中心签署了《2014年度区域运营中心经销协议》,意向销售总额约为人民币10亿元,产品种类为“NVC-ETI”、“NVC雷士”品牌的LED产品,但从一季报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这协议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099.64万元。

对此,高工LED研究院总裁张小飞认为,目前中国的照明行业正向LED快速转型,经过两年前的纷争及德豪润达入主,雷士的渠道已经被分化,销售的产品不只雷士的灯具。张小飞预计,此次雷士风波仍在胶着状态中,将会影响雷士研发、生产和销售。而广东光亚照明研究院总监刘俊也认为,吴王之争的背后实际上是双方对雷士照明渠道控制权的争夺。他透露,雷士照明在国内照明领域的渠道优势明显,德豪润达的芯片和全LED产品可以借助雷士照明原有的体系进行销售,如果能够**掌握雷士照明的渠道,则能够卖更多德豪润达的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7月,雷士照明突然发表公告,称旗下11家子公司的董事会改选,吴长江**担任这些子公司的董事长。随后,雷士又接连发布公告,对子公司品牌授权、经销商授信额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如今回看,上述一系列动作也许正式德豪润达“清洗”吴长江,加强渠道控制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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