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陪审员给法庭增添“民间智慧”

2014-09-02来源 : 互联网

苦丁茶

(有此一说)

8月27日,南海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选任86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除了与法官“同审同权”,每次参与庭审还有100元的补贴。虽然传统文化中认为,“圣人以无讼为贵”,力图避免公堂诉争,但建设法*社会与每个公民利益息息相关,了解、参与陪审制度必不可少。

其实有心的市民在观看英美或香港电视中重大庭审活动时,会发现庭上除了法官、被告、辩护人外,还会有一个5人以上的陪审团,这个陪审团的成员可以对被告进行发问,并对案情发表观点,直至对*后的判决作出定夺。这个庭审活动与中国大陆有着鲜明的不同,陪审制度有效**司法的公正,作为一种舶来品被引入到中国来。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就一直存在,但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制度基本长期停留在纸上。2005年5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标志着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根据*高法的统计,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中国**审理案件近200万件,占基层**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19.5%。*近几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比例一直在上升。南海区**的数据显示,现有的5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2011年为1691件,2012年为2704件,2013年为3396件,人均陪审案件60件以上。

但随之而来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中国的先天不足已显现,许多**陪审员只是一种摆设、装点,虽然法律赋予了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审同权”的权力,但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弊端一直存在。我们也旁听佛山市区**许多重大案件的庭审,坐在审判长旁边的人民陪审员要么闭目养神、要么**发呆,几乎从未有陪审员当庭对被告进行发问或发表自己的看法。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象征意义大于它的实际意义。

造成这一尴尬的原因,法学副教授戴国梁说,与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庭审自信有很大关系。另外,制度的不完善难逃其责,他建议人民陪审员制度应该写入宪法,法律也要对陪审员的产生方式、参审范围等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

南海**此次选任86名人民陪审员,是给佛山每一个公民参与佛山司法实践活动、**司法公平公正的机会,每个佛山市民都应该积极争取。目前,南海**也正在进行司法改革、陪审制度、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改革创新,离不开民间智慧的参与。*高人民**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人民陪审员可以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和职业法官的专业知识优势互补,更加广泛地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争当人民陪审员,需要你的参与。(门君诚)

标签: 佛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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