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杨秀伟通讯员张洁芳 为追讨债务,鹤山男子陈某能伙同他人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强行讨债,*终**不成反成罪人。近日,鹤山**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能有期徒刑10个月,分别判处其同伙陈某成等三人有期徒刑6个月。
被害人许某欠陈某能的*一直未能归还。陈某能为追讨欠款遂于2014年2月18日中午时分,以谈生意为由引诱许某到广州,然后伙同他人将许某控制并押回鹤山市沙坪街道。当日16时许,陈某能将许某带到鹤山市沙坪街道一当铺内,并纠集陈某成、王某、李某到该当铺对许某进行看管,威迫其还债。其间李某、陈某成对许某进行殴打(经鉴定,未达轻伤程度),陈某能还用手铐将许某铐在麻将桌上。经过追讨许某写下借据,又叫家人送来15000元,偿还了部分欠款。次日中午时分,四被告人将许某转移至鹤山市某酒店继续拘禁,并追讨余下的欠款。后许某家属**,公安人员到该酒店抓获四名被告人,并解救出许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