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征求意见灰霾橙色预警信号时 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

2014-10-12来源 : 互联网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下,建议12-15时停止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昨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修订稿)》规定,发布灰霾橙色预警信号时,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修订稿)》(下称《规定》)昨日起公开征求意见,10月31日截止,电子邮箱:pengj@fzb.sz.gov.cn。《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预警信号图标、**别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停工、灰霾预警信号分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号等有关条款。

“《规定》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包含气象灾害和气象衍生灾害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大风、冰雹、雷电、干旱、*险、地质灾害等十二类。”深圳市法制办介绍,按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气象灾害,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比如,台风预警信号分为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灰霾预警信号分为三级,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发布灰霾橙色预警信号时,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根据《规定》,本市电视台、广播电台、12121气象专线等媒体应当在收到市气象局提供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向公众传播。非法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气象预报的,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向公众传播非市气象台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气象预报的,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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