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新方案均实行阶梯价格,低峰时段进出停车场收费为0
●原方案*高收费标准240元/天,新方案*高收费为60元/次
颇受争议的深圳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方案有重大调整。深圳市交委昨日发公告称,将于10月23日召开停车调节费听证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两个新的听证方案,停车调节费或将按次收费,****60元/次。除了全市的经营性停车场,非经营性停车场也将纳入收费。
原班人马参与第二次听证
市交委在公告中强调,本次会议“不是第二次听证会,而是听证会第二次会议”。市交委有关人士指出,在**次会议中,很多代表就听证方案提出了不同意见和建议。再次召开会议,邀请听证代表共同商讨方案,对此进行重新论证,“是希望这个重大决策能够尽可能得到市民的支持”。
在程序方面,第二次会议的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以及听证旁听人仍为8月21日**次听证会的参与人员。此前公示的19名听证参加人,包括市民代表8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市相关协会代表3名、停车场经营者或管理者代表4名,都在第二次会议的公开名单之列。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仍可在10月23日之前联系听证代表进行反映。
“按次收费”*次听证曾被否
市交委昨日同时公布了两个新的听证方案,与上次的听证方案相比有了大调整。此前的两个听证方案都是按停车时长来收费,*高收费标准为240元/天。
此次公布了两个新听证方案。其中,方案一*高收费标准为40元/次,汽车进、出停车场的时刻均在高峰时段,将按照次数收取40元/次停车调节费,并建立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启动收费、调整收费与交通运行车速挂钩的联动机制;方案二*高收费标准为60元/次,同样实行全市晚高峰车速与调节费收费标准联动。
事实上,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早在2013年就曾提出过按次征收停车调解费的方案。在今年8月的*次听证会上,听证代表金焰也提出了“按次收费”的建议,但该建议当时未获认可。
非工作日目前不收调节费
新方案还提出了建立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启动收费、调整收费与交通运行车速挂钩的联动机制。市交委会同市交警局等部门每三个月定期对交通运行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以所在停车分区平均车速是否符合目标车速作为启动或调整收费的依据。
其中,目标车速是根据深圳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和《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的要求,确定晚高峰目标车速范围为:一类区域25km/h≤V≤28km/h,二类区域30km/h≤V≤33km/h,三类区域33km/h≤V≤36km/h。
而根据交委公布的目前三类区域的车速,非工作日的晚高峰平均车速分别为28.63km/h、33.26km/h、37.73km/h,指标全部在目标车速范围内。市交委方面表示,这意味着非工作日将不收取停车调节费。
而启动收取调节费后,相关部门将每三个月定期对交通运行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以所在停车分区平均车速是否偏离目标车速作为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实行双向调节。即:运行车速高于目标车速,降低收费标准;运行车速低于目标车速,则提高收费标准。调整幅度以车速偏离目标车速的大小为依据,每次调整幅度为各停车分区基准收费标准的20%-30%,偏离目标值越多,调整幅度越大,收费标准*高不超过70元/次。
[方案解读]
1.收费分区
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开发强度、交通拥堵情况以及公交发达程度,分为三类停车区域。其中:
停车一类区域包括罗湖、福田、南山、前海等区域的中心城区;停车二类区域包括盐田区和原特区内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以及原特区外宝安、龙岗、龙华、光明、坪山、大鹏等地区的中心城区;停车三类区域为除一、二类区域的其他区域。
2.收费时段
根据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对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全天的时段进行划分。
工作日:全天划分为高峰、平峰和低峰三类时段。其中,高峰时段为7:30-09:30、17:30-19:30,平峰时段为7:00-7:30、9:30-17:30、19:30-21:00,低峰时段为00:00-7:00,21:00-24:00。
非工作日:全天划分为平峰和低峰两类时段。其中,平峰时段为7:00-21:00,低峰时段为00:00-7:00,21:00-24:00。
3.收费方案
在出停车场时按次收取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实行阶梯价格,越是在高峰时段出行收费标准越高。
方案一
●进、出停车场的时刻均在高峰时段,收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40元/次,二类区域20元/次,三类区域10元/次;
●进、出停车场的时刻只有一端在高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75%;
●进、出停车场的时刻两端均在平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50%;
●进、出停车场的时刻一端在平峰时段、另一端在低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25%;
●进、出停车场的时刻两端均在低峰时段,收费标准为0。
[变化]
停车调节费按次收费、按区域收费,此次发布的方案与*次听证时的方案有着明显的不同。主要有四大变化:
变化1
收费标准大幅度降低
此前按时长收费的方案,*遭非议的是收费标准过高。如果按照原来的方案二,上班族在早高峰到达单位,正常上下班一般停车时长(8:30-18:30)按10小时计算,停车调节费为120元,加上停车服务费(每天*高60元),每天停车成本约为180元。
而新方案实行按次收费,上班族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假设8时30分进入停车场,18时30分出停车场,停车调节费按方案二60元/次征收,加上停车服务费(每天*高60元),每天停车成本约为120元。新方案的收费标准比原方案降低1/3。
变化2
非经营性停车场纳入收费
此次方案将所有的路外停车场纳入了收费范围。此前的方案只对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引来不少非议,认为这会造成不公平。而新的方案则规定,除了小区的月卡住户可免交停车调节费外,其余停车行为都属于停车调节费收取对象范围。
变化3
一类区域减,二类区域增
两次的听证方案都对停车区域进行了区分,按三类区域收费。不过,此次新方案中,只有罗湖、福田、南山、前海等区域的中心城区被列为一类区域,其余的如宝安、龙岗、龙华等区域的中心城区则被归为二类区域。
变化4
错峰出行可降低收费
此次方案*大的变化,就是将停车调节费与停车时长脱钩,而是按停车次数收费。如果在早高峰、晚高峰期间进出停车场,才会收取基准价,即40元/次或者是60元/次的停车调节费;而在平峰期进出停车场,收费大大降低;低峰时段收费则为0。这也符合了引导错峰出行、减少开车次数的原则。
测算,如果是按次收费,上班族开车上下班,除了基本的停车服务费(每天*高60元),每天须多缴纳60元/次停车调节费,一个月按照20个工作日计算,则共需缴纳1200元的停车调节费。
[疑问]
新方案实行按次收费,确实结合了上次听证会中诸多听证代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但仍有不少市民提出了一些疑问。也梳理出了两大疑问,在新方案中尚没有明确的体现。
疑问1:收取调节费之后,财政还会增加公共交通投入吗?
此前,深圳市交委多次明确表示,停车调节费收取之后将进入市级财政,设立专门账户进行专款专用,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不过,相关负责人曾指出,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停车调节费将用于公共交通的投入。由于多了一个来源,因此财政就不用再增加这部分的投入。
那么,开征停车调节费之后,政府财政还会不会继续在公共交通方面投入?2013年深圳投入约120亿元用于发展公共交通,假定今后每年停车调节费的收入是100亿元,那么今后财政在公共交通方面的投入是否会相应增加?
疑问2:收费之后治堵效果不佳,会否对机制进行检讨?
此次公布的两个新方案都提到了停车调节费与道路车速的联动机制,并明确了停车调节费的启动条件,即晚高峰一类区域的目标车速为25km/h≤V≤28km/h。事实上,目前一类区域的晚高峰车速已经低于22km/h,假设方案实施后3个月车速仍低于23km/h,则意味着一类区域的停车调节费将调整为42元/次。
“如果开征停车调节费之后道路车速还是很低,高峰期还是很堵车,那这个钱能向政府要回来吗?”车主齐先生就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他表示,广州在实行了新的停车费方案后,道路车速不升反降,对交通治堵效果没有作用。他希望深圳汲取教训,除了建立联动机制,还应有一个退出和检讨机制。比如,如果收费已达到临界点,但道路车速还是不断走低,则应该对政策进行检讨,并迅速推出新的方案。
[声音]
听证代表金焰:“按次收费”更符合治堵思路
“突然收到交委的电话,告诉我将举行听证会第二次会议,并采纳了我提出的按次收费的建议,感觉有点意外,但是这个(方案的)完善,在逻辑上更加合理。”听证代表金焰昨日表示,实行按次收费,收费标准也降低了,从逻辑上更接近治堵的合理思路。
但金焰仍有些担心,对新方案仍有一些疑问。比如,当前停车位严重不足,如果车辆都是在非高峰期进出停车场,则大量的车会停在小区,这是否会加剧住宅区停车难?此外,按次收费的方式,能否抑制住人们买车的冲动?
金焰还提出,停车调节费实行车速与收费标准联动的机制,但从逻辑上有一些矛盾。“调节费只是治堵、提高车速的一种方式,但是反过来,车速没有提高,就将症结归结于收费标准不够高,所以要提高调节费收费标准,这能说得通吗?”金焰认为,当前的收费还是将功夫下在了“用车”上,但如果要对治堵的作用更彻底一些,还需要在“购车”环节下功夫,比如学习新加坡,对车辆发放拥车证,提高车辆拥有的成本。
采写:刘凡